對關系群眾切身安危的痛點問題作出規定

《山西省平安建設條例》9月施行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治要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訊(記者 魏巍)進入新發展階段,平安建設內涵外延不斷拓展,我省現行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已經不能適應新發展階段平安建設的需求。7月2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回應了新發展階段平安建設的現實需要。《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員張世文表示,在推進平安山西建設的實踐過程中,我省取得了豐碩的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將這些經驗做法固化為長效機制。《條例》的出台,能充分發揮法治在平安建設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進一步推動形成人人參與的平安建設格局,為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孫劍綱介紹,《條例》結合實際作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規定:

  對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物品管理作出規定,規定要求按照有關標准配備安防人員和設施設備,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防控能力。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安危的痛點問題作出規定,要求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法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對未成年人保護和校園安全問題作出規定,要求教育等部門建立健全校園平安建設工作機制,防范校園欺凌,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整治﹔要求學校建立並落實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按照規定聘任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教育。對網絡安全有關問題作出專門規定,要求加強對電信企業、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行為﹔要求電信、金融、互聯網等企業應當依法履行風險防控責任,建立健全反電信網絡詐騙內部控制機制和安全責任制度。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