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車庫還要交車庫物業費,合不合理?

專家表示,物業可以收取車庫物業費,但收費應當依法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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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自己購買的車庫開車出門,在經過小區大門口時卻不被放行,在拿出手機掃碼支付了18元停車費后才得以正常出行——近日,江西省贛州市市民張先生遭遇了令自己十分困惑的一件事。據張先生介紹,他在該小區隻買了車庫,並未購買房產,小區物業曾強制要求支付車庫物業費。他起初也支付過一次,但到期后沒有繼續支付,於是便發生了出門不被放行的事情。

  張先生認為,自己購買了車庫,按理說就應該可以免費停車,小區物業要求交納車庫物業費並強制收取18元停車費不合理,便投訴物業追回自己的損失。

  於是,張先生將自己遇到的問題與疑惑通過“問政贛州”平台進行了反映,平台將此問題劃分到城市管理類。當地相關部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不到一周的時間,張先生反映的問題在平台上得到了回復。

  當地相關部門表示,經調查了解,該小區車庫按照合同每月物業費是0.5元?平方米,每月不到20元,目前張先生的車庫物業費隻交到2022年3月份,已欠費1年多。張先生被收取停車費當日,物業曾要求張先生交納車庫物業費,但張先生沒有交,而是掃碼交了臨時停車費出小區。

  對於張先生交納的18元停車費,相關部門回應,該小區入口公示有臨停收費標准,小區公示的停車收費標准符合文件規定,不存在亂收費問題。

  那麼,買了車庫還要支付車庫物業費,合不合理?專家表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解釋說,實際上,不僅小區的公共區域需要人管理,停車位也是需要人管理的,構成小區車位管理費的因素主要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費用,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設備運行、能耗及維護保養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等。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由於購買了住房的業主並不一定都購買了停車位,如果將停車位的管理費用放入到物業服務費中,那麼對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是不公平的,所以停車位的管理費用一般不包含在物業服務費裡面。

  對此,專家表示,物業可以收取車庫物業費,但收費應當依法依規,遵循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相關服務合同中約定。

《工人日報》記者 王曉穎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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