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暨“法律明白人”轮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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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乡村治理工作,3月2日,洪洞县司法局“法律明白人普法宣讲团”兵分两路奔赴万安镇和山目乡,组织开展了“八五”普法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两个乡镇共计270余名“准法律明白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正式培训前,洪洞县司法局与万安镇在高公村共同举行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揭牌仪式,该局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张勤喜致词,对万安镇高公村获得的荣誉表示祝贺,希望高公村充分发挥数字乡村的平台优势,再接再厉,乘风破浪,打造民主法治乡村建设的新高地。

  揭牌仪式后,县司法局按照方案规定进行培训。培训会上,所有参训人员集中观看了洪洞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微视频,视频详细描述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容村貌、党建情况、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数字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使与会的“准法律明白人”更好地学习了解先进村的经验做法,为以后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培训会上,宣讲团成员邢婷婷宣读了《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内容后,飞虹律师事务所的刘林文律师和大槐树法律服务所的任丽娜同志进行了精彩的授课,为大家讲解了《宪法》《民法典》中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例,以案释法,指导乡村“准法律明白人”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使其在随后履职过程中,能更好地发挥普法、调解和示范引领作用。

  培训课程结束后,现场发放试题,开展现场考核,试题围绕《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基础性法律内容进行考核。

  通过培训,大家学习到了一些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国家法治政策,受益颇多。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由县司法局颁发证书与徽章,为以后的履职尽责起好头,迈好步。

  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把“法律明白人”培养成扎根于基层,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普法教育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和辅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创建的战斗员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周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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