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
暨大槐树镇“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洪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
暨大槐树镇“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进一步规范推进全省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根据省市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洪洞县司法局组建了“法律明白人宣讲团”,计划对洪洞县15个乡镇的“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轮训。
2月27日,“法律明白人宣讲团”在大槐树镇组织开展了“八五”普法暨大槐树镇“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开启了轮训第一站。全镇各村“法律明白人”共计2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前,按照方案推荐遴选程序要求,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通过自荐和村(社区)两委推荐确定“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名单,初选对象填写好登记表和名册表后,村(社区)进行了不少于10天的公示,并将名单报送至乡镇司法所进行初审核实,经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按照方案规定,进行培训。培训会上,所有参训人员集中观看了洪洞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微视频,视频详细描述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容村貌、党建情况、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数字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使与会的“准法律明白人”了解学习了先进村的经验,为以后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培训会上,宣讲团成员宣读了《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内容后,天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纪红荣进行了精彩的授课,课程主要围绕《宪法》《民法典》中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例,以案释法,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使“准法律明白人”在随后履职过程中,能更好地发挥普法、调解和示范引领作用。
培训课程结束后,现场发放了试题,开展了现场考核,试题围绕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基础性法律内容进行考核。“准法律明白人”说,通过培训,学习了一些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国家法治政策,受益颇多。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由县司法局颁发证书与徽章,为以后的履职尽责起好头,迈好步。
培训旨在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普法、用法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每一个“法律明白人”成为每个村的“普法员”“调解员”“学法守法示范户”。(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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