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勾勒宣传新路径 走出反诈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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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好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长治市潞州区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模式,以“四个好”为抓手,逐步提升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及识诈反诈能力。

  练好“基本功”,提升防诈反诈宣传水平

  扎实开展法律政策知识及防诈、反诈知识讲座,通过集中普遍宣传、个别精准宣传、入户上门宣传等方式,结合新媒体平台,引导干部职工以“法律政策七进”为抓手,宣传好防诈、反诈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好身边的防诈骗案例。立足“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等工作,配齐配强宣传队伍,针对老年群体开展全覆盖的法治宣传,将法律、反诈知识带到老年人身边、讲到老年人耳边,常讲勤宣,切实营造浓厚的防诈、反诈氛围。

  分好“责任田”,注重防诈反诈宣传效果

  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体系,明确干部职工在每一次为老年群体办事都是一次一对一的普法小课堂,逐步使老年群体从被动学向主动学转变。切实将做好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融入到每次的走访、下村、入户等过程中。切实做到宣、讲、帮、答、解结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升防诈、反诈宣传效果。

  演好“重头戏”,搭精反诈防诈宣传舞台

  以“差什么就补什么”的理念,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诈防诈进乡村宣传。通过短视频,切实把如何警惕生活中的诈骗行为,老年人受骗后的对策、老年人如何预防诈骗等知识宣传出去,潜移默化中引导广大老年群众在娱乐中学到识诈、反诈知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

  送好“及时雨”,确保反诈防诈宣传时效

  随时关注新诈骗手段、新案例,第一时间对新案例进行防诈反诈知识宣传,通过“传统宣传+新普法”模式及时开展最新防诈反诈宣传,广泛运用法律明白、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提醒老人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时刻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及时宣传确保时效。

(王霞)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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