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实践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普德润 泽安三晋 “八五”普法专栏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奋力书写好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美丽答卷,8月24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焦晓丽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常青司法所、紫坊村村委的大力配合下,组织由基层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组成的普法小分队,深入紫坊村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实践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主动向过往群众宣讲等方式,重点介绍了农民工维权的相关法律援助流程,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鼓励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学法、用法、守法。法律顾问岳宏卫以农村产业发展为例,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并结合村民常见的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隔代教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新制度,并就村民遭遇的农家乐经营问题,从违约责任、行政许可等角度予以解答。同时还从法治文化着手,助推激活乡村治理的“法治细胞”,专门带去了融入《论语》《弟子规》等传统文化精髓的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丛书,让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民法典200问》等宣传手330册、普法手提袋、围裙150个,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人。通过“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营造了村民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王霞)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