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公安局杏寨中心派出所:
交通事故引纠纷 耐心化解促和谐
应县公安局杏寨中心派出所:
交通事故引纠纷 耐心化解促和谐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纠纷无小事,民警调解促和谐。近日,应县公安局杏寨中心派出所积极沟通、主动作为,以耐心和真心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3月28日18时56分许,应县杏寨乡某村民李某某驾驶聚宝牌栏板低速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某当场死亡,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家属胡某某、郭某某、李某某等人以李某某工作单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由,阻拦某发电项目部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报警求助。
杏寨中心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死者李某某的家属用两辆面包车将工地生活区以及施工区大门堵死,施工方的挖掘机、渣土车被强行拦在路边,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派出所民警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要求,立即维护现场秩序,并第一时间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积极宣传相关民事诉讼途径等法律程序,避免了群体性过激事件的发生。随后,民警将阻拦施工的人劝离施工现场,并对死者李某某的家属及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
原来,李某某于3月28日受雇于某发电项目部参与挖掘机施工等相关工作,当日17时30分左右完成第一天工作的李某某在下班后,驾驶聚宝牌栏板低速货车离开施工现场,行驶至应县大西头村东路段处,车辆驶出路面与公路北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死亡,而某发电项目部还未来得及与其签署用工合同。
杏寨中心派出所民警主动联系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民事责任认定进行初步分析,同时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对民事补偿一事进行调解,施工单位负责人徐某某表示愿意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补偿,但死者家属要求的补偿金额度太高,公司无法接受。派出所民警又多次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死者家属被民警“服务人民暖人心”的态度所感动,作出了相应的让步。5月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相应的民事补偿协议并握手言和。
下一步,应县杏寨中心派出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群众的“小事”放在心坎上,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全力推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宋凯 魏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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