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智慧执行巧发力 握手言和赢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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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河北省大名县美名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与长治市城区兄弟水产批发部、长治市红新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两案,经长治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长治市城区兄弟水产批发部、长治市红新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两案共计3614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于2022年2月10日到长治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双方,一方为本市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另一方为邻省民营企业。案件能否顺利执行不仅关系到这两个案件胜诉方的利益依法得到保障,还关系到外省知识产权保护在我省、长治的具体落实和民营企业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治中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常文扬带领执行实施二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迅速着手了解被执行人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过约谈被执行人发现企业长期从事水产副食批发业务,本次涉案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也是无心之过,企业负责人有主动履行意向,但因受疫情对经营的影响仍犹豫不定。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细节,趁热打铁,打开双方心结,既告知被执行企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也向申请人表明被执行人企业当时侵权的实际情况和目前遇到的困境。经过多次调解,终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被执行人自愿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也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当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全部履行完毕,当日送达结案文书,两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成,总共20天时间,申请执行人也为长治中院的执行效率和效果竖起了大拇指。

  这两个案件的执行,当事人双方都满意而归,长治中院执行局在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实践中又迈进了一步,为营创良好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的司法担当。(李书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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