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检察院:多元救助温暖受伤心灵
太原市检察院:多元救助温暖受伤心灵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02年一起转化型抢劫案两死一伤、被告人逃逸,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渊。这给被害人陈某某造成身体、精神双重伤害,从而对司法机关不再信任。
太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害人陈某某及其女儿梁某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今年2月22日将此线索移送太原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审查办理。接收后,第九检察部办案人员及时与陈某某联系,询问相关情况后告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及联系方式。
2月24日被害人陈某某及女儿梁某某来太原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两位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山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的相关规定,3月1日,太原市检察院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给予陈某某、梁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人民币35000元。在此基础上,太原市检察院协调心理医生对两位申请人长期进行心理疏导,使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正常生活和学习。
针对陈某某家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太原市检察院未检、控申两个部门承办人员,分别到其户籍地及居住地进行社会救助、帮扶对接。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情况,陈某某母女二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两个社区的书记均召集本社区负责低保、网格、大病等救助人员对社会救助、帮扶有关精神予以解读,告知申请社会救助需准备的材料;并承诺今后会重点关注、帮扶其家庭,会经常和其谈心,引导其配合心理治疗,并尝试引导母女走出家庭,参与社区公益事业,使其更好融入社会。随后大家一起到陈某某家中看望了未成年人梁某某,将太原市红十字会给予的米、面、油等交予两位申请人。胆小、焦虑的孩子面对众多的叔叔阿姨的关心、问候,露出纯真的笑容。
今后,太原市检察院会持续关注两位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康复情况,积极与社区的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协助办理社会救助、精神帮扶,多措并举使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孩子能重新走入校园学习,母亲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李旭)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