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换心解心结 春风化雨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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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晋中榆次区人民法院驻院办公的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一封来自被申请人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对人民调解员姚润萍的感谢以及对调委会的肯定。

  案情回顾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系亲戚关系,被申请人从2011年1月起陆续向申请人借款四次,共计19万元。被申请人声称要投资一个公司赚取利息后本利一并还给申请人。至今,借款已达十余年,本息均未归还。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诉前调解部门提出申请诉前调解。

  经调解员了解,申请人已古稀之年,被申请人则是八旬老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调解员决定先通过电话进行沟通调解。调解员对当事人嘘寒问暖,从双方亲属关系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反复做协调疏导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把双方当事人约到驻院调解室,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申请司法确认,当天拿到具有执行效力的民事裁定书。调解结束后,调解员把当事人送出法院大门外,并对当事人多次嘱咐“路上小心,要注意安全”。申请人表示,自己没想到来法院一次就把矛盾纠纷成功化解。被申请人则被调解员和蔼可亲的态度深深打动。

  人民调解工作担负着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姚润萍认为,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只是想用真心真意真情为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这正是榆次区人民法院和榆次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白宇)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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