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公安局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
河津市公安局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平安河津”夏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津市公安局积极主动作为,从点滴小事做起,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使命担当,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清涧派出所
6月10日,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回家时遭租客阻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纠纷源于一处门面房的租赁问题,且涉及房主杨某国的妹妹杨某珍。民警随即将相关方带回派出所,并通知杨某珍到场说明情况。
深入调查后,纠纷脉络得以厘清:该门面房最初由房主杨某国的妹妹杨某珍承租。后租客王某云有意从杨某珍手中转租,杨某珍要求其除租金外另支付3万元“转让费”。王某云对此不满,遂绕过杨某珍,直接与房主杨某国签订了租赁合同。杨某珍因未收到转让费,采取举报等方式干扰王某云正常经营,导致王某云要求杨某国退租。
针对这一症结,清涧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及专职调解员,组织三方当事人前往“郤缺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组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对兄妹二人晓之以亲情,对房东杨某国和租客王某云则讲清利害关系。尤为巧妙的是,调解员结合两千多年前发生在清涧“相敬如宾”的历史典故,向三方宣扬“敬”文化的核心价值。
最终,在民警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三方达成一致:房主杨某国与租客王某云共同出资2万元,作为补偿交付给杨某珍。这起集家庭矛盾与经济纠纷于一体的三方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小梁乡派出所
近日,河津市公安局小梁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家中有人闹事。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当事人李某因与胡某芳的弟弟胡某鹏有经济纠纷,李某以此为由将车堵在胡某家门口,阻挡胡某家中去世老人次日下葬。双方在胡某家门口言语争执不断,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且在冲突中导致李某手机损坏。
民警深知此类事件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考虑到事件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民警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民警首先严肃批评了李某的不当行为,向其指出,通过阻拦他人老人下葬这种方式讨债,不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还涉嫌违法,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同时,民警也向胡某家属表示,债务纠纷需要依法依规解决,不能因为丧葬事宜而忽视债务问题,经过民警长达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渐冷静下来,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胡某芳按市价赔偿李某被损坏的手机,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经济纠纷。
阳村派出所
6月13日下午,王某乐、王某天两人神情紧张地来到阳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承包的130余亩小麦已成熟,准备收割被人阻挡,天气预报大雨将至,所以情绪激动,如不能及时收割,成熟的小麦将面临被雨水浸泡的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阳村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始调查,经了解,王某乐、王某天在黄河滩承包了130余亩地种小麦,并将承包费给了陈某红,陈某红从崔某斌手里承包的,而陈某红未将承包费交给崔某斌,崔某斌称130余亩地是自己的,并未收到承包费,所以不允许他们收麦。
派出所民警深知情况紧急,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边开始协调工作,经过两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协商方案进行收割。终于在大雨之前全部完成收割。报警人激动地握住民警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协调,我们这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6月14日下午,群众王某乐、王某天将一副“人民好警官,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河津市公安局阳村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警在大雨来临前帮忙协调阻挡收割小麦一事,避免了一场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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