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百日行动”护航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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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晋中市公安局将“百日行动”与“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抓住暑期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校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181所,其中幼儿园471所,小学514所,中学196所。共有在校学生538958人。全市共有大中专院校25所, 其中本科13所,大专6所,中专6所。共配备专职治安保安员3026人,配备防护装备设备4609件,安装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设备1181套,其中924套技防设备与公安机关联网,全市校园全部实现封闭管理。完成护学岗建设的1181所,投入警力3429人次,参与护学岗建设的学校保卫干部3391人次,保安员3142人次,教职工4688人次,学生家长10736人次,街办、村(社区)、居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873人次,志愿者350人次。

  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内保部门共投入巡控警力420余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1181所,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6处,进行督导检查224次,开展法制教育55次,发起安全宣传65次。通过扎实推进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在校(园)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涉校(园)重大案事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一是严格落实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高峰勤务和常态巡逻机制,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治安岗亭的作用,确保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及时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对在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一律进行严格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果断依法予以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二是运用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平台在校园周边设置防控圈,及时核查处置平台推送的重点人等触圈预警信息,实现驻点守护、常态巡逻、视频巡查、智能防控相结合的立体式守护。三是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定期检查车辆安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学校周边道路实行临时限制车辆通行等措施,保障师生出入安全。四是规范设立“护学岗”。我们建设了一支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队伍,并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方案》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范》,围绕深化护学机制、隐患环节整改、突发事件处置、巡逻警力调配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校警管理,提升校警工作能力,市局抽调百余名警力下沉至指定学校参与“护学岗”执勤,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保护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进一步排查整治涉校安全隐患。一是对标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整治,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安保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二是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强化在校教师、职工、保安、厨师、保洁员等工作人员的审查管理,对审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清理。三是指导学校通过安全检查、布建耳目、强化教育等方式,严防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对向学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

  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一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校园安全工作规范要求,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机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严格校园出入安全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二是逐校逐园摸排安防建设的短板和缺口,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校一策,强化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技防系统建设。三是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配备率、一键式报警达标率、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4个100%”要求,监督指导学校落实保安员、门卫的岗位责任,完善防冲撞设施,严防发生犯罪分子闯入校园伤害学生儿童的案事件。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为根本,会同本地教育部门,以统筹做好活动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前提,积极开辟线上交互、户外分散等途径,采取安全讲座、应急演练、实践体验等形式,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毒品、防拐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多个主题的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李书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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