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 齐心助力农民工讨薪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 齐心助力农民工讨薪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要回辛苦钱,解决了我们的心头难事。”拿到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双手合十激动地说。4月15日,农民工徐某妻子和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一起来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讨薪维权持正义,为民务实见真情”的锦旗赠送给检察长张临生,感谢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帮助其追回劳动报酬。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3人,讨回薪资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霍州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了下乐坪某小区工程的内(外)墙面抹灰施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让徐某等人为其承包的工程干活,工期自2020年4月至11月。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拖欠徐某等人工资未付。2021年12月15日,经霍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答应分三次将拖欠工资付清。截至2022年2月28日,段某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尚拖欠徐某等人工资共计47200元。
3月21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临汾论坛微信公众号上发现徐某等人与霍州市某物业服务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发现线索后,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时联系霍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询问该案详情,并听取当事人的诉求意愿,欠薪人的付薪困难,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经调解,段某当场付给徐某工资5000元,并承诺4月15日前付清全部工资。在调解中,承办检察官获悉,段某在霍州市人民法院有一笔执行款正在执行当中,检察官随即向霍州法院了解执行详情,当得知该笔款项为待付农民工工资时,执行法官表示加快执行进度,以最快速度保证资金到位。4月14日,该笔款项执行至段某公司账户,段某及时用这笔执行款付清徐某等人剩余工资。在劳动监察大队、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徐某等人拿到了全部劳动报酬。
近年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办理了一批涉及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支持起诉案件,切实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后,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价值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在实践中完善支持起诉工作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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