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检察院: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学法普法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预防校园欺凌,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6日,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法治副校长刘玉龙带领未检干警走进应县第三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法治讲座。

  讲座前,刘玉龙讲到,近年来各种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对于防范校园欺凌进行普法宣讲,期待能够减少和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这也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引导保护的一项有力举措。

  讲座中,未检干警冯玉芳通过PPT、图片讲解等形式,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联系实际,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遇到校园欺凌如何应对以及校园欺凌带来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引导同学们遭遇校园欺凌时选择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不以暴制暴,争做阳光少年。

  讲座后,未检干警向学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在校园文化长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海报向老师学生讲解,增强教职员工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到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下一步,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检校合作,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进校园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宋凯 赵吉玉)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