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检察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益”起共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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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黄河,汇千川纳百流,生生不息,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诞生了灿若繁星的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将正式实施,“黄河大保护”序幕在法治轨道上正式拉开。为提高全县人民对于黄河保护的重视,3月31日上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开展了《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及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县政府门口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来往市民积极宣传《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并积极倡议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黄河保护公益行动中,切实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黄河意识及生态保护自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待20余名居民咨询,取得了预期效果。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更新理念、更实举措,携手“益”起共护母亲河,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用“检察蓝”守护“黄河安”。

(张晋 卢志刚)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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