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以案释法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以案释法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组织开展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效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期,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邀请了1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面对面”感受民法典宣传,将庭审现场变成了普法课堂。
基本案情
被告驾驶车辆沿路行驶,当行驶至晋中市太谷区太长线某路段时,在超越右前方同向行驶的原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时,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经原告了解,被告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甲和保险公司乙投保交强险和限额为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责任险,事故均发生在承保期内,对于乙的各项损失,保险公司甲在交强险限额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损失未能达成共识,故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组织法庭调查,及时准确地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重点突出、流畅有序。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旁听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听取了旁听人员对庭审的意见建议,对大家所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现场答疑,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将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重点内容具体化、生动化,提高了大家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受到旁听人员的一致称赞,大家纷纷表示,这起案件是一堂生动鲜活的普法教育课,以后要多走进法院,多旁听庭审,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是非观念,强化自我保护能力。(石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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