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

枫桥经验映警徽 多元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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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进程中,“矛盾不上交”是核心准则。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积极践行这一理念,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纠错理赔引纠纷 民警调解化矛盾

2024年5月28日,沁水县龙港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一起因保险公司理赔失误引发的矛盾纠纷。尧都村村民丁某吉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却因保险公司理赔员疏忽,在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中将丁某吉名字误写成“丁某吉兵”,事故处理单位也错写成泽州县交通警察大队。丁某吉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情绪激动,多次前往“讨说法”,矛盾不断升级,甚至扬言报复社会。

社区民警主动介入,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民警认真倾听诉求,一方面安抚丁某吉情绪,引导其合法合理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向保险公司指出工作失误带来的困扰,要求其正视问题、积极解决。经过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理赔员李某向丁某吉赔礼道歉,并给予2000元现金赔偿。丁某吉对调解结果满意,双方握手言和。

职工口角起争执  民警入企促和谐

企业发展中,内部和谐稳定至关重要。2025年4月27日,辖区一企业员工景某和丁某因工作原因起口角争执,还击掌打赌,导致景某瑞拇指骨折,矛盾自此升级。此后,派出所虽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矛盾成了企业正常运营的潜在隐患。

5月27日,龙港所民警主动深入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他们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想法。调解过程中,民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既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分析利弊,又从人情世故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难处。经过耐心细致劝解和引导,此事终于得到化解,紧张气氛一扫而空,企业恢复了和谐与安宁。

房屋采光起纠纷  树理理念化干戈

杏园警务室民警利用“赵树理调解工作法”要“树礼”更要“树理”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因修建房屋引发的邻里纠纷。2025年5月18日,辖区居民裴某和王某系邻居,裴某修建三楼阳台时与王某因采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两家人多次争吵,情绪激动,事态难以平息。

社区民警了解到这一矛盾纠纷后,考虑到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如不及时调处化解,可能会事态扩大,发生不可预测的后果。于是,民警经过一周时间调解,通过观察现场、入户走访了解情况,在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裴某将三楼超出的阳台外延部分修建成70公分,得到王某认可,后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地界争议起冲突  枫桥经验定乾坤

5月26日,龙港中心派出所接到报警求助,称辖区居民景某和王某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紧张。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劝解调处工作,说道:“乡里乡亲的都不要生气,邻居之间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商量着把问题解决好才是关键。”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在全面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巧妙引用“赵树理调解”工作法的典故,采取“五先五后”调解法从不同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劝说。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

民警见调解时机成熟,本着遵循历史、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对历史资料、相关证人证言的调查和核实,再次联合村社干部及相关村民进行实地勘验测量。在当事人及村干部、村民的见证下,经过丈量,用石楔划定了双方认可的地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因土地边界引发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在工作中,派出所民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他们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运用多元调解方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筑牢了坚实防线。(张莉云)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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