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司法局:两所联动化纠纷 枫桥经验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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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城县司法局天宁司法所与水峪贯司法所协同联动,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民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达12万元,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纠纷背景矛盾积压引冲突

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当时同为社矫人员的白某某、常某某、房某某三人借款共计12万元,并承诺限期偿还。但借款到期后,郑某某因经济状况未改善,多次推脱还款,三人多次催讨无果,情绪激动,并主动向水峪贯司法所求助。水峪贯司法所迅速研判,考虑到涉事人员均为社矫对象且金额较大,立即联合天宁司法所(郑某某所属辖区)启动联动调解机制。 

调解过程法理情结合破僵局

两所成立专项调解小组,秉持“枫桥经验”抓早抓小的原则,组织四名社矫对象面对面沟通。调解初期,郑某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协商,三人则指责其“恶意拖欠”,双方言辞激烈,互不退让。

调解成果分期履约促和谐

经两所调解员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书面协议:郑某某自次月起分期偿还12万元本金,三人放弃利息诉求;两司法所同步建立还款跟踪台账,定期回访履约情况。调解结束后,四名社矫对象均表示将严格遵守协议,避免因经济纠纷影响矫正改造。  

本案调解完毕后,当事人白某某等人送来两面“情系百姓解民忧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他满怀感激地表示:“要是没有你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基层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社矫对象个性化管理的生动实践。一方面,通过跨辖区协作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防止普通经济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另一方面,以调解促教育,强化了社矫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下一步,天宁、水峪贯司法所将联合建立社矫对象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通过定期摸排、法治讲堂、心理干预等方式,提前防控风险,助力社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筑牢基层稳定防线。(孟晓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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