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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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8月15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主题,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在城南堡公园和百川聚农贸批发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解答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疑问,引导群众安全饮食,健康生活。同时,普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及量刑处罚标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及法律监督方面的职能,增强群众对检察院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认可度和参与意识。

  针对近年来多发的老年人深陷保健品骗局的问题,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向老年人解释保健品诈骗的多种手法和危害,提醒老年人理性对待保健品,合理选择正规商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面对近期爆火的年轻人网购食品“边角料”、临期产品、自制零食等现象,干警们向年轻人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提醒年轻人在网购食品时要对生产厂家资质、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重点关注,提高甄别筛选能力,购买健康安全的食品。

  在百川聚农贸批发市场,干警们零距离、面对面向经营商户和群众开展宣传,引导他们自觉依法依规经营,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活动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融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加强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综合治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郑潇婷)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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