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法院在“全国生态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沁县人民法院在“全国生态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沁县人民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8月14日,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玉芳带队前往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通过现场解读《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严落实环保措施。
8月15日,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前往沁县电影院门口,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 打造秀美沁州”为主题的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引导群众共同守护秀美沁州。
下一步,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温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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