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
安全文明行”送头盔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
晋城市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
安全文明行”送头盔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自我防护能力,培养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5月31日,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走进晋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送头盔、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这既是一场爱心的传递,也是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晋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京,晋城市教育局局长曹广全,晋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陈占光,晋城市文明办副主任秦志刚,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红光出席活动。活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委员、政治处主任时卫东主持。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为市实验小学、晋师附小、爱物学校、中原街小学等8所小学赠送爱心头盔400顶,并为学生代表佩戴安全头盔;晋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学生代表姜末冉同学作倡议发言。
交警支队还专门设置了三个交通安全体验区,带领同学们在互动、体验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在“安全头盔保安全”体验区,帅气的交警铁骑为同学们介绍了安全头盔的保护原理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手把手教同学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汽车盲区要远离”体验区,民警邀请同学坐在驾驶位,用驾驶人视野,切身感受盲区的存在,并通过大车转弯实验,带同学们近距离认识到了大车“转弯盲区”的危险性;在“酒后驾车要不得”体验区,民警为同学们介绍了查酒驾的警用装备,同时利用酒驾模拟眼镜,让同学们感受到了酒后禁驾的重要性。
曹广全强调:
一要敬畏生命,树立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做文明的倡导者。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生命只有一次,属于自己,更属于家庭和社会。生命大于天,安全重于山。
二要敬畏规则,掌握自我防护第一技能,做文明的守护者。规则是冰冷的,也是人性的。规则来源于亿万人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甚至是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换来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三要敬畏自然,构筑学校安全第一防线,做文明的践行者。自然是美丽的,也是残酷的。月有阴晴圆缺,天有不测风云。狂风暴雨、冰雪雷电、地震滑坡,自然给我们提供资源和养分的同时,也会以极端形式给予我们警醒。
陈占光要求:
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颅脑致命性损伤。
二要遵守交通信号。过马路时,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等待红灯时要站在路缘石上面等待,不得在马路上等待;绿灯亮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得在马路中间穿行。
三要遵守骑车规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四要警校家齐发力。要通过此次活动,再一次唤醒学生、老师、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警校家合力共同倡导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系好孩子成长的第一颗纽扣!
王京提出五点希望:
一是希望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育中,让交通安全意识伴随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
二是希望交警部门坚持教育、整治并重,切实提高青少年安全守法意识。
三是希望爱心企业、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四是希望每一位同学对自己负责,做文明出行模范,并积极带动家人一起遵法守规明礼。
五是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晋城市公安交警代表,市区8所小学的校领导、师生代表及媒体记者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孔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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