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法院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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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企,满足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司法需求,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5月31日上午,受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站的邀请,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赵丽萍等人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刘佳瑜从《民法典》合同编主要内容概况和买卖合同解读两方面入手,通过穿插司法实践中接触到的大量案例,设置连环提问和深度思考,对国企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根据大同站内部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合同订立,结合公司法和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做了重点分析,以期达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

  活动结束后,平城区法院法官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站的部分领导开展了座谈,赵丽萍介绍了近年来法院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的有效举措,详细了解并解答了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诚恳征求了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民法典》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护身符”,下一步,平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畅通法企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及时为企业解决法律难题,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服务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丁建华 张晋)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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