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 依法严惩
三次酒驾 依法严惩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2日晚,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店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查获3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一名。
当日21时10分许,一辆斯巴鲁越野车在距离查控点50米处紧急刹车,驾驶人下车逃跑,被后方执勤民警控制。经司法鉴定中心血液鉴定,驾驶人史某山血液酒精浓度为48.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的调查结果更让民警大吃一惊,驾驶人史某山2019年因饮酒驾驶被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杏花岭大队处罚、2021年又因饮酒驾驶被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徐大队处罚,此次饮酒驾驶为其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是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屡教不改,明知故犯,驾驶人史某山将受到行政拘留20天、罚款4000元,驾驶证延长吊销24个月的严重处罚。(王必祥)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