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交警提示:骑乘请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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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结合“百日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劝导,提高骑乘人员遵法守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我出来买个菜,过了前面一个路口就到了。”“大娘,您看路上车来车往的,没有头盔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迎宾街上,执勤民警正苦口婆心地劝着一位买菜大妈。“民警同志您说的对,我家和菜市场离得也不远,那我就推着车过去吧,下次我一定记得戴头盔。”大妈回答。

活动以来,执勤民警深入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宣传中采取法律宣讲、以案为鉴、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让群众清楚了解骑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不管有多少个不戴头盔的理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谁来为你的生命买单!”上党交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骑乘佩戴头盔,安全从头开始。(李宏波)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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