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心存侥幸喝“早酒” 驾车上路不可取
潞城交警:心存侥幸喝“早酒” 驾车上路不可取
在很多人看来,交警查酒驾一般都在中午或晚上,上午或下午可能是“安全区”。7月17日,潞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常态化开展重点违法查处,其间,一名男子贪杯喝“早酒”,酒后驾车出行,结果途中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当日上午,大队店上中队民辅警在店返线1公里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10时29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晋D****9的小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并试图变道,形迹十分可疑,引起了执勤民辅警的注意。民辅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与该车驾驶人石某某交流之际,闻到其身上的酒味,执勤民辅警立即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石某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石某某有“喝早酒”的习惯,当日在早餐店过早时喝了点酒,想着这个时间交警肯定不会查酒驾,便酒后大胆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还是被交警查获,石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最后,执勤民辅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石某某做出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潞城交警提醒,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酒后驾驶必将严查严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文明出行。
(田皓)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