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撞坏护栏一跑了之 肇事逃逸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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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17时34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潞州区府后西街长治市第二中学后门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击道路中心护栏后逃逸。交警三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同时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肇事车辆及嫌疑人。 

4月21日下午,肇事驾驶人韩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自首。经查,4月20日17时30分许,韩某驾驶肇事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韩某未作停车处理,而是驾车逃逸至前方停车场后藏匿车辆,随后躲藏逃避公安机关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韩某交通肇事逃逸立案调查,并依法暂扣肇事车辆,等待韩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公安交警提醒: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并不是只有撞到人后才能认定,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同样属于肇事逃逸!驾车撞坏隔离护栏、交通指示牌、交通信号灯、路灯杆、绿化带、景观灯等公共设施,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这样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发现交通事故逃逸线索,请及时拨打122或110举报。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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