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交警:三轮+载人=禁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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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4月8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宋家沟村开展“农用三轮车禁止载人”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安全出行。

宣传活动中,宣传民警针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的特点,向过往的村民宣传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以及驾驶农用车应注意的事项,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提醒村民在日常驾车出行时一定要时刻谨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陋习,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根本上扭转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现状,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村民深刻认识到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本是运输货物、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车辆,如果这些车辆用于超员违法载人,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希望所有驾驶人以自己的生命安全为重,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切勿图一时方便,以身犯险,远离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杜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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