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年初一“醉”上加罪被潞城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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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新春佳节是走亲访友、阖家欢乐的时刻,免不了开怀畅饮,但切记不可贪杯,更不可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不信邪”。这不大年初一一男子竟然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醉酒后驾车,被潞城交警大队微子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当日,微子镇中队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南华大街路段开展夜查酒驾时,晚上22时22分许,民警在市医院附近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神情飘忽,随即要求当事人熄火下车接受呼气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随后民警将吴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鉴定,最后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70 mg/100ml,属醉酒驾驶。

同时,经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吴某某在2023年5月31日因饮酒驾驶被该中队查处过,又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醉酒驾车被该中队查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田皓)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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