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再次以身试法,二次酒驾,拘!
潞城交警:再次以身试法,二次酒驾,拘!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潞城交警大队针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持续整治,现对近期所查获的二次酒驾案例进行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025年1月16日15时55分许,栗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晋DL****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店返线1公里处被正在执勤的店上中队民辅警当场查获,民警对栗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其询问时栗某某称自己刚和朋友聚餐出来,期间喝了3两白酒,想着离家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到5分钟就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后调查得知,2023年3月1日,贾某某在襄垣县因酒驾被襄垣交警大队处罚,这已经是栗某某第二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栗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其驾驶证并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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