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无证驾驶+二次酒驾被沁县交警查处
“酒司机”无证驾驶+二次酒驾被沁县交警查处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24年12月27日15时55分许,沁县交警大队牛寺中队在辖区漳石线开展执法活动时,一辆车号为晋K26XXX号轻型普通货车进入民警视线。该车明显降低车速,踌躇不前的行为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经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在2020年因酒后驾车已被平遥交警查处。李某称自己知道无证驾驶违法,前段时间已经报考了机动车驾驶证,正在进行科目一考试。当天驾车来沁县贩羊欲返回太谷县,中午在餐馆用餐期间酒瘾上来,没忍住就喝了一小杯高粱白。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交警部门的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以后的任何时间被再次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都属于“再次酒驾”,需要付出更大的法律成本。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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