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酒驾红线不可越 醉酒驾驶要不得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治交通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对于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长治潞城交警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态势,但仍有少数驾驶人依旧我行我素。

  10月9日16时11分许,微子镇中队民辅警在贾村口路段设卡查酒驾时,一辆灰色面包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停下,这一举动引起交警注意,便当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刘某身上酒气较重,存在酒驾嫌疑。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涉嫌醉驾,于是,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29 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执勤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当天中午,刘某与朋友在饭店喝了七八两白酒,想着离家近,自我状态良好,平时此路段也没见交警查过车,所以侥幸驾驶车辆上路,哪成想离家不到200米处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潞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饮酒驾车违法,醉酒驾车犯罪,生命只有一次,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侥幸以身试法。(田皓)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