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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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24日,长治潞城交警大队店上中队民辅警在店返线5公里156米处开展夏季行动整治工作时,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分2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号牌为豫A**J**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满头大汗,神色慌张,眼神躲躲闪闪。“请您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面对交警的要求,驾驶人声称并未携带证件。让其提供身份证号码时,他也是支支吾吾。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驾驶人解某某才提供给民警身份证号码。随即,执勤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解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所驾驶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执勤民警询问车辆来源,解某某表示该车系朋友介绍购买,在购买车辆时就知其是报废车,但因价格便宜,也方便自己日常出行,便花1500元买下。

  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解某某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田皓)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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