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也是“罪”!潞城交警早上查处一起醉驾!
宿醉也是“罪”!潞城交警早上查处一起醉驾!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上路,危害道路安全。7月15日,潞城交警便查处了一起醉驾行为。
当日早上,大队店上中队在石侯线3公里处开展酒驾统一查处行动。7时37分许,一男子驾驶晋D*****牌小轿车行驶至执勤点,民警指示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杨某某一直不开口说话,神情紧张、眼神躲闪,且身上传出阵阵酒味,存在酒驾嫌疑。民警遂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驾。
据驾驶员杨某某解释,自己与朋友在饭店喝酒至凌晨,也知道隔夜酒驾这回事,但因第二天着急去上班,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某因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戴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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