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连查两起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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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有言道:“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然而,总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把交通安全当回事。7月10日,潞城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两起无证驾驶,其中一起还涉“二次酒驾”。

  【案例一】7月10日,微子镇中队在324省道54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6时25分许,一辆晋D*****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检查点不远处停了下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当民警走到驾驶室旁,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显得十分紧张,称自己停在这里是因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并声称自己有驾驶证,只是没有带在身上。后经民警查询,驾驶员孙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案例二】7月10日7时4分许,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驶向519国道102公里处,潞河中队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落下时,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路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请驾驶人出示证件时,路某某面对询问含糊其辞,且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对驾驶人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路某某在2020年因无证酒驾被潞城交警大队处罚过,这次竟敢无证二次酒驾,可谓屡教不改!

  驾驶人路某某因无证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戴梦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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