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货厢当客舱?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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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货车车厢是用来载货的,但有些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为贪图一时方便,用货车车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殊不知此举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6月26日7时许,潞城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民辅警在辖区重点巡逻,当巡逻至漫微线5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载人又载货,两人坐在车厢内,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十分危险。于是,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据了解,车厢里的两人都是一起打工的工人,他们想着路途近不会有什么危险,便抱着侥幸心理,挤在车厢里前往工作库房。执勤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详细讲解了货车违规载客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人郭某某做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对多余乘客进行转运。

  潞城交警提醒:货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跌落、挤压、撞击等危险,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认识到“挤”进去的是危险,“超”出来的是隐患,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害人害己!(戴梦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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