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队店上中队:

酒后心存侥幸 开车走乡道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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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深入人心的理念,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一次又一次触碰法律的底线。

  6月2日17时05分,杨某某驾驶号牌为苏J***M*小型汽车沿店返线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店返线某村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潞城交警大队店上中队查获,经对杨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据了解,杨某某以为从乡道走不会遇到交警,加上这个点交警应该下班回去吃饭了,于是心存侥幸,但最后还是被查。

  后经调查发现,杨某某曾于2019年7月2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治交警支队五大队处罚过,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杨某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田皓)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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