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喝酒 早上出车  一货车司机因“隔夜酒”被潞城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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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5月17日早上,长治潞城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民警在开展错峰违法整治工作时,查获一名中型箱式货车司机涉嫌酒驾,驾驶员王某某也因为“隔夜酒”被依法处罚。

当日早上6时49分许,潞城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民辅警在207国道开展错峰违法整治工作,在对一辆邮政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辅警发现从车上下来的驾驶员双眼通红,左摇右晃,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酒味。执勤民辅警当即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王某某显得十分懊恼,解释道:前一天深夜,他和几个朋友聚餐,聊的开心。一直喝到当日凌晨一二点,直到微醺才上床睡觉。只睡了不到5个小时,一大早接到公司出车任务,自以为身体好、解酒快,便开着装满快递的厢货车去送货了,殊不知其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存在极大威胁。最终,其还是被路面执勤执法的交警察觉出了异样并查出了“隔夜酒”。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意味着其一段时间将不能再从事快递运输作业了,面对处罚,王某某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执勤交警表示,鉴于王某某酒驾中型箱式货车存在的隐患问题,潞城交警大队将对王某某所在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强化司机交通法律意识教育,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潞城交警温馨提示:“司机一滴酒, 亲人千行泪”,饮酒后驾车危害大。判定是否“酒驾”的依据是吹气及抽血血液酒精含量高低,建议司机朋友饮酒后短期内不要开车,特别是头天晚上喝得比较多,第二天就千万不要再驾车上路了,否则极有可能被查到“酒驾”。

(田皓)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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