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两名司机被查 原来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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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前一天晚上喝酒后,很多人以为美美地睡了一觉就应该没事了。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照常开车出行,却不料这“隔夜酒”仍能被酒精呼气测试设备给测出来。现曝光两起典型案例,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案例一:5月7日早上6时50分左右,潞城交警大队微子镇中队民警在324省道56公里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中,一辆晋DH****牌照面包车驶进检查卡点,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与驾驶员谷某某的短暂交谈中,民警闻到了淡淡的酒味,随即对谷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64mg/ml,属于酒后驾驶。

  谷某某一脸惊愕,再三表明自己从没有大清早喝酒的习惯。经过民警再三询问,谷某某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家住附近的谷某某在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酒直到11点多,由于第二天一早要去上班,他就开车出门了。“都过了这么久了,我也很清醒,根本没想到‘隔夜酒’还能测得出来!”谷某某说。

  最后,民警依法对谷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5月7日早上7时8分左右,李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晋D*****的小轿车,途经207国道1748公里处时,被正在执勤的大队潞河中队民警拦停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27mg/100ml。因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立即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后经民警讯问得知,李某某在前一天晚上有大量饮酒的情况,自认为睡了一觉后酒已经散了,便驾车从家中出发,但第二天其体内酒精仍未全部代谢。

  目前,血液结果正由司法机构检测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潞城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前一天晚上饮酒过量,醒酒的时间会比较长,第二天早上最好不要驾车出行,以免“隔夜酒”导致的酒驾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戴梦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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