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别不当回事 潞城交警早晨查处两起酒驾
隔夜酒别不当回事 潞城交警早晨查处两起酒驾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4月29日一早,长治潞城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10分钟内,查获了二起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驾车人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隔夜酒”。
当天6时57分许,店上中队民警在长襄线洪岭路段开展日常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当民警对一辆晋DC****牌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崔某某身上散发着阵阵的酒气,遂怀疑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崔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经测定,崔某某呼气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酒后驾车。据驾驶人崔某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就餐时喝了酒,原以为早上出车酒精散尽,侥幸上路,没想到仍旧测出来有酒精含量。
不到10分钟,7时4分许,潞河中队民警在207国道1748公里处示意一辆号牌为晋D7****的小轿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儿迎面扑来,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经过对驾驶人王某某的呼气时酒精检测显示,结果显示为38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某前一夜喝了酒,当天早晨驾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目前,崔某某、王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潞城交警提醒:一定不要酒后开车,特别是“隔夜酒”“隔餐酒”后驾车依然存在酒驾风险,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有没有完全消解,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经查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戴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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