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一年内三次酒驾被盐湖交警查获!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治交通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处罚过的驾驶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可个别驾驶员仍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今天的这位“熟面孔”竟然是一年第三次酒驾被查!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驾“钉子户”。

2023年12月26日23时29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辅警在圣惠路条山街分叉口南50米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悬挂晋MA2XXX号牌的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一股酒气,民警便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赵某鸽曾于2023年3月31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予以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2023年9月7日又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23年12月26日,民警对其屡教不改三次饮酒驾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张峰  葛崇收)

(责编:李书江、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