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再错!他,十天因酒驾被查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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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0月22日20时35分许,长治市直交警八大队长钢中队在辖区王庄村八千米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郭某某散发着阵阵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在核查驾驶人郭某某信息时,发现郭某某于今年10月11日无证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市直交警八大队查处过,属于“二次”酒驾。十天被查两次,并且还是在同一个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郭某某作出处罚。

(戴勇翔)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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