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交警支队七大队查获一起醉驾

驾驶人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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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2日凌晨,事故中队民辅警在天晚集南路路段路查路检时,远远发现一辆晋D****9#的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浅水湾小区门前停下后,突然疯狂往后倒车,在行驶至天晚集南路一中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出租车、一辆电动车以及护栏发生碰撞,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护栏损坏、电动车骑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并无大碍。这时民警在撞车后第一时间赶到位,迅速控制住了驾驶人霍某某,防止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民警到达现场之后,闻见霍某某身上散发着酒味,随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82mg/100ml。后经过抽血检测,霍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霍某某当晚跟三个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两瓶汾酒,饭后,想着离家也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谁知半路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就想着赶紧找个空地把车停下,企图躲避检查,没想到发生了事故。

  随即,民警对霍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警方给予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洁)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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