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青城镇:“1+3”工作格局破解乡镇综合执法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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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和顺县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和顺县青城镇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求解思维,构建1个体制,聚焦3个方面,形成“1+3”工作格局,从工作实际层面统筹破解乡镇综合执法难点堵点问题,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构建1个行政执法体制

  青城镇通过指挥调度、规范执法、监督运行3个方面,统一构建乡镇行政执法体制。在指挥调度方面,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管,确保所有信息多方汇集、综合分析、分流处置。在规范执法方面,建立“一单八机制”规范模块,“一单”是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清单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到具体事务;“八机制”是配套建立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争议协调、行刑衔接8项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闭环。在监督运行方面,镇纪委发挥主体责任,对各类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覆盖,杜绝随意执法、违规执法。

  聚焦“人”,建强行政执法队伍

  长期以来,青城镇缺乏年轻干部,乡镇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且缺乏专业执法知识,工作能力不强,镇党委为破解困局,采取“高标准选人+专业化培训”办法,统一标准建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选人上要注重高标准,对全镇55名工作人员开展摸排,选拔身体素质高、有相关专业知识,执法能力强的年轻在编人员作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最终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镇长任队长,分管领导任副队长,执法队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其中,公务员5名,事业单位人员7名。培训上,实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覆盖业务轮训,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探索实施执法资格证考试制度,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聚焦“事”,明确行政执法权责

  通过“法定确责+协定确责”2种方式,统一明确乡镇执法权责事项。对于法定应由乡镇承担的执法事项,采取集中梳理、清单确责等办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和执法权限,做到职责明确。对于其他可放可不放的执法事项,总体考虑青城镇现实需求,采取乡镇列单、县级执法部门点单的方式,由乡镇与上级执法部门协商,自主选择有需要、能承接的执法事项,实行差异化赋权下放。

  聚焦“物”,统一执法基础保障

  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思路,统一保障乡镇执法基础投入。在经费预算方面,由镇党委、政府作出财政预算,采取“资金自筹+上级申请”的方式,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提供保障。在装备配备方面,主要是统筹集约采购,根据不同类型乡镇执法设备需求,统一采购、统一配发、统一更新,保证装备供给的专业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张国华)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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