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松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柔性执法入人心 力度不减效果喜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行政执法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和顺县松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S318省道和顺县松烟镇杨家湾段(K12+900-980)设置非法加水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村民高某在公路旁非法加水,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污染、影响公路畅通。松烟镇政府、松烟镇综合执法队通过说服教育成功劝告高某主动拆除非法加水点,消除了该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主要做法:一、为了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松烟镇政府、松烟镇综合执法队高度重视,坚持常规巡查检查排查隐患。二、松烟镇综合执法队组织人员,在发现318省道松烟镇域路段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加水点后,开展入户调查,查明加水原因和存在时间。三、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违法加水行为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警示案例讲解违法加水行为对公路行车安全造成的影响,让他们意识到自身违法加水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在公路旁非法设置加水点,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当事人主动承诺今后不会在公路上设置违法加水点。四、此次执法行动,共取缔违法加水点2处,拆除加水管道10条,共计约500米。以高压态势震慑了辖区路段内的非法加水行为,既有力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又保证了公路的安全畅通,使公路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五、此次执法行动考虑到当事人的认错态度和违法情节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经验启示: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村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二、坚持为民服务思想。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执法工作做深、做细。三、坚持规范执法程序。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亮明身份在先、文明用语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冀钧锴)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