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
灵石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8月17日,灵石县长陈昉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会议讨论通过了《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试行)》《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试行)》《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试行)》《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定事项清单》。
会议指出,制定灵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五制度一清单”,是规范和监督乡镇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是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的制度保障,对于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明确执法责任,对照法定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依据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要严格规范行使执法权,依法履行职责,严守执法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当执法行为,对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等问题,要严格依纪依法追责。(赵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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