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晋城支队二大队依法制止一起桥下违法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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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晋城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陵侯高速公路关地河大桥桥下存在挖土、修建水泥地基的情况,疑似违规占用桥下空间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联合晋城高速公司对现场展开调查。执法人员约见施工现场负责人,明确指出其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经询问,此工程为某县水务局河道改造工程,施工方计划在桥下修建河道水坝。

执法人员对桥下施工区域进行实地勘验,发现施工方已初步开挖桥墩一侧土方,存在影响桥梁地基稳定性的隐患。执法人员在现场通过测量工具勘验固定违法证据。‌执法人员告知施工方违反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禁止在大型桥梁上下游200米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并阐明:水利工程需占用、挖掘公路用地的,须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经技术审查和安全评估后方可施工,擅自施工将面临行政处罚,造成桥梁损坏的需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执法人员现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流程指引,协助施工方联系公路管理机构对接审批事项,明确整改方向。‌经现场普法,施工方当场撤出机械、停止开挖,承诺在取得合法许可前不再施工。‌‌

下一步,晋城支队二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将继续坚持“执法监管”与“审批指导”并重,既严格制止处置违法行为,又主动协助企业完善手续,护航公共利益项目合法落地。(丁亮)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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