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晋城支队一大队及时制止非公路标志设置违法行为
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晋城支队一大队及时制止非公路标志设置违法行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月23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至晋阳高速公路阳城方向K16+100m处,发现高速公路护墙上有人正在进行广告喷涂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停车上前查看,经现场核实,此违法行为是周村镇某村村委所为。
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必须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流程,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属于违法行为。该行为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整体美观,还可能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给行车安全带来潜在风险。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该村村委的违法喷涂行为,并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该村村委会和周村镇政府,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普法宣传,该村村委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不再继续喷涂广告,并积极配合高速执法部门进行整改。此次执法行动,晋城支队一大队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行为,维护了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安全与秩序。(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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