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晋城支队一大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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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月12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晋城服务区开展春运期间运政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逾期未检验。经进一步调查,该货车所挂靠公司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参与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规让司机跟随执法人员回大队部作进一步处理。考虑到临近中午,周边就餐不便,执法人员秉持人性化执法理念,邀请司机在大队食堂一同用餐。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机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立即联系车辆挂靠公司,通过运政管理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迅速完成了道路运输证的审验工作。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理完毕后,执法人员还贴心地将司机送回服务区货车旁。

此次案件办理,既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彰显了交通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又在细节处体现人文关怀,让司机切实感受到交通执法的温度。晋城支队一大队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且充满温情的交通运输环境。(丁亮)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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