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指引》培训活动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指引》培训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0月20日,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在局机关四楼召开了《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指引》《城市管理执法“十项禁令”》专项培训,执法队机关科室负责人、市直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中队中队长、各县区执法队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隋俊文主持会议。会议开始前,隋俊文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贺少伟就做好此次培训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学习培训的意义。二是要学以致用,提高素质,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要巩固延伸,建章立制,持续深化此次学习培训成果。
此次培训是响应住建部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安排的具体要求,是落实长治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的务实举措,更是新形势下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掌握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倾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奉献”的城市管理执法铁军,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
(原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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