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业务”融合效应最优解

沁水检察院匠心打造“红蓝融合”的“七彩”党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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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沁水检察院不断深化机关党建,围绕中心能动履职,大力实施“党建+”履职竞进活动,匠心打造“红蓝融合”的“七彩”党建品牌,以党建+业务“双轮驱动”工作模式,推动检察工作驶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全院上下焕发勃勃生机与活力。

  聚焦政治引领,强化愿为之“融”的意识。做好融合大文章,解决理念问题是前提。沁水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实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带业务、抓好业务促党建”理念,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连续多年在晋城市检察院年度考核中位居前列。

       抓牢一条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时时处处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提升党组把握大局、运用政策、引领发展的政治能力。争先进位,勇创一流,聚力树党建标杆,促业务高质量发展。

       抓好条线带动,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把党小组建在检务上,按工作条线设立党小组,打造六支“先锋队”。党支部以红色党建领航掌舵,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务保障中心分别以金色、紫色、蓝色、青色、绿色、橙色为主基调,共同描绘出一幅互促共赢的沁水检察虹。打造“七彩”沁检,有效激活党组织“神经末梢”,找准融合定位,健全融合机制,强化融合保障,将“融合”理念真正融入工作,植根于党员干警心中。

  聚焦能动履职,恪尽有为之“融”的职责。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方能彰显价值。贯彻能动司法检察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沁水检察院综合发挥刑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

       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能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受害人及时恢复正常学习、生活。针对学校招录教官情况暴露出的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将学校内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一并纳入入职查询人员范围,推动县教育局在全县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校园安全盲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教师、教官等的聘任、考核、培训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完善校园安防体系。

       深入推动诉源治理,抓好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始终将检察建议摆在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聚焦问题导向,注重建议质效,服务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筑牢寄递行业安全防线等工作经验被交流转载,积极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聚焦为民宗旨,找准敢为之“融”的落点。沁水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水磨工夫”“止于至善”的标准履职尽责,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切实在解民忧增福祉上求实效。

       案结事要了。该院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在司法救助中释放“检察温度”。如在对未成年人崔某母亲涉嫌盗窃罪进行审查起诉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通过“上门问案”,了解到崔某自小父母离异,由母亲一人抚养长大。母亲服刑后崔某因没有其他监护人,只能跟随舅舅生活,而舅舅以务农为生,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子女,生活困难。该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崔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万元。该起案件成为全市首例被告人近亲属司法救助案件。

       案结人要和。该院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作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融专业,守初心,积极化解矛盾,通过抗诉获改判,获得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双方的肯定,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思想疏导、释法说理等方式,转变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促使涉案双方达成互谅协议,三个涉案当事人家庭回归了平静生活,从源头上化解了心结、化解了矛盾。《办理一起案件,拯救三个家庭》典型案例被多家省级权威刊物转载,获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

  聚焦业务效能,练就善为之“融”的本领。沁水检察院追求将案件办理各环节做到极致,努力实现办案质效最优目标。

       让考核“指挥棒”动起来。沁水检察院将对主责主业和县域中心工作的贡献度,作为衡量支部党建成效的核心指标,助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双促进、双提升。

       把“示范标杆”立起来。把品牌建设作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司法作风效能等工作为维度,聚力打造互融互促式党建大品牌。组建志愿服务队,组织党员干警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确保党员干警到居住地社区报到零遗漏、全覆盖,开展法律宣讲,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开展“为民办实事,优化司法供给”实践活动,用一件件民生实事、一个个惠民举措,以“民生指数”“用心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

       激发“党建+”创新活力。“党建+刑检”亮点纷呈。沁水检察院积极打造“红色领航、品质刑检、品牌未检等党建品牌,办理的任某某毁损集中隔离场所设施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坚持‘四大行动’打造沁水未检品牌”获评全县“十佳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党建+公益诉讼”特色鲜明。该院打造“党建红+检察蓝+生态绿”党建品牌,办理的整治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全省率先探索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制度,搭建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联络的交流平台,形成了“个案办理+类案推进+系统治理”的沁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模式,《护佑一泓清水入黄河》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成功做法被《山西检察》《山西法治报》等多家省级媒体报道。

  思想“融”引发了责任“融”,带动了行为“融”。沁水检察院坚持把党旗牢牢插在检察业务第一线,把党建落实到司法办案工作每个环节,以“融入式”党建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把党建品牌“软实力”转化为提效争先“强动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担当作为,用心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跨越式发展。

(赵平平)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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